所以现在是白人只配和黑人做朋友,交个女友也得是有色人种。其他白人都要均匀肤色,才可以出镜?编排流畅没问题,看着尴尬症都要发作了,实在看不下去,这么高的评分,是因为歌好听吗?电影不是MV,不是唱跳拼凑,故事是什么?剧情在哪里?
《斯通纳》中的melody——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在剧中流淌。好听好看又好玩😄
完成度不错,可惜只是一部没有丁点独创性的平庸之作。这类影片往往以“拥有自毁倾向的艺术家对抗无趣世界”为主题,其中必有“男主角过度投入工作,导致与女主角感情破裂”和“男同朋友在争吵中说出自己HIV阳性”等大量烂俗戏份,此类量产冲奥传记片我已经要看吐了。
没人比年奔三十还自觉一事无成的人更明白,
神奇的音乐剧,热血的音乐人。原来成功在“下一次”。
PS:喜欢里面那个头发剃的方方正正的黑人兄弟,唱的挺有感觉的。
LMM第一部导演长片成功了!很励志!很感人!加菲真的很强!
有时候觉得电影评论真是残酷,明明是真事但放到电影维度就是稀烂,也跟导演选取桥段有关吧。精彩之处在于用三空间连一个唱段,典型就是与好友离别那段。其实除了最后一首,所有歌我都喜欢,尤其女友吵架的那段声情并茂
最后有点感人,加菲老了但露出脆弱一面的时候还是像小朋友
有趣,可爱,伤痛但幸福。竟然有几个镜头可以和lll联动,梦回加菲石头cp(dbq,我走偏了
我觉得加菲是我今年看过的所有歌舞片里最好的非音乐剧出身的演员了,不过他和希普的声音还是跟哈金斯没法比。
对加菲刮目相看,他竟然把JL演活了,让我看到一个苦苦挣扎的天才的喜怒哀乐。Larson到死都没有看到自己的大作搬上百老汇的舞台,但是他的Rent改写了百老汇音乐剧的历史,也是当年我大学时期一群志同道合好友的精神激励。Lin-Manuel复原了当年Larson表演Tick Tick Boom的场景,表演与现实交织,以一种现代音乐剧电影不浮夸的风格将大时代与小人生的冲撞表现得不动声色。我不是一个会被情怀拐骗的观众,这绝对是一部可以成为经典的音乐剧电影。
PS:喜欢里面那个头发剃的方方正正的黑人兄弟,唱的挺有感觉的。
完全没有认出来venessa,想想歌舞青春都是高中时候看的了。非常纽约的musical电影,故事比较平淡但是感觉演员唱跳都很好,就是歌曲都没那么好听
艺术家特有的脆弱敏感和理想主义 jon是千千万万个纽约看似光鲜的人儿们 名为艺术做着餐厅侍者的工作 这是一种让我警醒的生活 但隐约还是有种意志 盲信 被痛苦敲打却不愿意彻底迈入舒适区 却时时需要placebo 最让我难忘的场景是jon在focus brainstorming 旁边一群正襟危坐的套装男女给出一些毫无创意的假正经点子 而jon的思绪飘到窗外 就是那一刻你明白公众宣扬的每样好东西都要有一定的欺骗性 灵性被商业思维淹没 平庸被普罗大众拥戴 你瞬间长大/workshop前一晚写歌 拖着电费账单怒吼 水池子里的脏碟子和逼仄厕所里的黄色杂志和猫砂 编剧也是太懂nfp/无论如何要保持健康啊!高产才有希望 jon larson和宫崎骏我选宫崎骏
有点俗……而且歌的确不是特别好……但还是被艾滋的死亡阴影和写作者的痛苦戳到了……虽然这两者也不新吧
艺术家的半自传式音乐剧,节奏与嵌套的结构挺有趣,连对音乐不很敏感的我都不觉得很闷。
"you start writing the next one, and after you finish that one, you start on the next, and on and on, that's what it is to be a writer."
这音乐根本听不下去,歌词肤浅,都是生活场景的白描和零碎拼贴,故事也矫情、无聊,男主跟跳蚤似的一直跳来跳去。三十岁生日怎么样呢?三十岁之前是为了那一天活的吗?无语,太自我中心了,主要还是这快餐歌曲太难听、太套路,毫无营养,难以共鸣。更不懂的是,居然一片好评?
滴答,滴答……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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