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还是不错的,但整个长镜头下来,打架的人还没有我小区做核酸的人多。安雅这个角色发挥空间不大,感觉导演预算起来了之后反而不知道该怎么拍了,就一种左右逢源的无聊。结尾是什么鬼啊,真·火口的二人?
导演,你为什么要拍一部这样的电影???是很闲么?虽然是两个多小时,但我的时间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啊。
有些失望,最期待的生命政治的故事线,顶多算冒了个泡。整个故事浸没在晦涩艰深的低语中,以一个艺术家的先锋尝试,去找寻new sex。艺术的先锋,社会语境的割裂,器官的崇高感使得电影脱离了body horror的经典表达。他似乎走到了《钛》之后的那部,已经试图在政治 神秘的窄缝里,但就如莫滕森死神一般的装束里柯南伯格依然是悲观的,这条后人类的新路,有了声响却再度落入概念的窠臼
当痛觉消失,当手术刀切入身体成为一种获得快感的途径,当人类可以随意操纵自己的器官
7分。豆瓣评分为啥这么低?又一个王子复仇记的故事,据说是最早的原型。本来没什么特别的,但是加入了神话和奇幻元素后就有了特别的看点。后半段渐入佳境,特别是那些诡异的暴力元素,比如那匹颇具美感的sui肢组成的马,威廉·达福的干瘪tou颅,以及王子死时的野蛮ji祀场面,非常原始非常神秘。剧情没什么特别的,但导演的暗黑和超自然风格却是吸引观众的。这种风格从《女巫》到《灯塔》,再到这部电影,一直保留下来,十分可贵,电影需要不同的风格。况且,第一场大战的长镜头和调度都可圈可点。
2.维京人与东斯拉夫人的血缘关系
1.以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为蓝本的影视数不胜数,动画有《狮子王》,超级英雄有《黑豹》,推陈出新其实很难。2.艾格斯的《女巫》《灯塔》都很喜欢,这次导演依然把“复仇”的地点选在乡野远郊。一些地方似乎看到了《仲夏夜惊魂》的cult感,导演不知道对人学狗叫有什么执念,每个演员都要叫两声。3.E大和妮可演了母子,他们俩太有cp感,母子的吻戏居然也很有张力。选角太好了,整体偏暗压抑的色彩里面,演员是一抹亮色。评分:7.5/10。
D+ / 对于宏大制作和民俗神话的过度迷恋,基于古典故事的孱弱文本,被配乐,嘶吼,表现主义形式填满并负重累累,对于好莱坞没有任何的破坏性,反而被好莱坞耗尽了电影该有的秘密。
浮萍随水,终得英雄一夜醉~ahhh
柯南伯格是真的对(被割裂的)人体有着近乎神圣的着迷,而平和稳定摄影则将这种美感与神圣准确传递给了观众(不管是否被接受)至于表达,不能说完全理解了,感受到了一丝现代科技与政治不太光鲜的链接,以及宿命论式的身体进化悲观论。柯南伯格(化身为影片中男主角)先是悲观,然后流着泪接受。
故事中最带感的冲突点是男主妈这个角色,妮可基德曼飙戏看得很爽,加一星。
其实评分真的不至于这么低,至少在我心里能达到7分以上。虽然剧情老套,简直就是翻版的《哈姆雷特》和《麦克白》的综合体,但是开着电脑关着灯戴着耳机开着杜比看完全片也是真的很爽。视效和音乐都足够优秀以至于把整个故事都太过于弱化…
一群农民/山贼/海盗之间的持械斗殴厮杀,口口相传成为了另一群没有历史的人祭奠IP。4/5处时,只有WTF萦绕在脑中。大腮帮子的妮可基德曼,终究还是不如花瓶娜奥米沃茨美。平庸就是平庸——果然是灯塔导演。22/05/12
念白风格非常莎士比亚,影院关灯的那一瞬间其实还有点尴尬的。故事主线剧情比较简单,挺套路的,更让我感兴趣的还是老皇后和新皇后的故事,其中隐忍与复仇比起男主应当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惜一共五个画面就带过了。构架上还是以画面与民俗元素填充了整部电影,不太符合我去电影院(找刺激/动脑子)的初衷。昏昏欲睡的最后半小时、啥都没看明白的男朋友、前座两个因为男主放屁大爆笑的本地老哥,总的来说,十几刀都有点浪费了。
以为是一部粗戾狠辣的黑暗史诗 结果是一场印象·北欧?
未来世界的freak show,被重定义的“内在美”之下名副其实的Pain art,身体即现实,Surgery成了new sex,Body horror向的进化不失为环保上另辟蹊径的解决方案了,值得大力拥抱,好的。
R艾格斯与片方拉扯妥协的畸形产物,故事源自莎剧哈姆雷特的原型Amlet王子复仇,重制原因与另一编剧Sjón有关,诗人出身编写剧本台词如念诗,叙事/效率慢似侯孝贤,观众一头雾水又急不可耐,等不到复仇动作戏,加之疫情重创拍摄及制作,与片方撕扯后补拍并重新剪辑。仅部分导演剪辑版内容保留。重制类似金奖作品还魂者,将复仇一线挑清,增强叙事效率与推进,补拍增加与男女主角互动。
...无与伦比...如果说有什么是超越性的,可能甚至不是资本主义,而是技术,作为(毒牙的)本体
电影是综合了其他艺术门类的终极艺术,这片子光是光影上的质感就值得表扬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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