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麦尔斯(马丁·劳伦斯 Martin Lawrence 饰)与三名同伙合作盗窃钻石,岂料其中一人德克背叛了他们,警方被惊动,麦尔斯走投无路,只得逃跑中将钻石藏在一栋未完工的大楼通风管道里,之后束手就擒。两年后,麦尔斯刑满释放,但外面的一切似乎都已改变,女友不再需要他,而当年他藏钻石的那栋楼居然变成了——警察局!为了取回钻石,麦尔斯偷到ID卡,又凭借伪造的档案乔装成警察混入警局,由于警方缺人手,假警察麦尔斯很快得到任命,和菜鸟探员卡森(卢克·威尔逊 Luke Wilson 饰)结成搭档。麦尔斯凭借自己的盗窃经验很快表现出位,在警局得到重用,而管道中的钻石经过冲洗后下落不明,麦尔斯只得坚持假装下去。不久,德克为了得到麦尔斯的钻石再次出现……
题材震撼,取材于真实事件更揪心。不过前半程从事件爆发到怎么怀疑到加湿器上,略平淡。几次庭审良心比不过金钱,正义挡不住势力的唏嘘,感觉其中的黑色和无力感也渲染的弱了些。不过最后一折的大反转真的是出乎意料,尤其到最后听证会上受害者家属那句“生产问题产品的企业不承认杀人,批准的政府部门不承认杀人,那就只能是给妻子孩子购买使用这产品的自己杀的人”,尽显其中的荒诞和悲剧感。
《误杀2》里小虫捉萤火虫那段,这幸福的一家三口眼睛里真的有光。小虫生病后,林日朗眼中的光没了,然后所有人眼中的光都没了。肖央、任达华、文咏珊演技都在线,甚至是小演员都演的很好。动作细节展示情绪,身体语言和台词互相配合,在看片的过程中太有代入感了。
臃肿的前两幕充满了各种煽情和套路,肖央虽然是个好演员,但毕竟缺乏原版丹泽尔华盛顿式的人格魅力,无法让人集中注意,导致观影过程无比疲倦,第三幕的改编虽然出人意料,但得警察配合别打心脏才行。另外李治廷才是大boss,市委秘书长带人强攻劫持市长的绑匪,必须服你。看到久违的张世和尹子维加一星。
电影总是美好的,有善良的医生、警察以及愿意追求真相的新闻工作者…可是啊,现实呢?现实荒谬的可怕,只是大家习以为常又在庆幸自己不是受害者罢了。很喜欢那句台词“今天的事情发生在林日朗的身上,明天就能发生在千千万万我们的身上。”
穷和病,制造了一个个悲剧。小人物的挣扎,父爱如山,感动!结尾歌声响起,再次泪奔。
不是续集???这和误杀有什么关系???误杀就是误杀,迫在眉梢就是迫在眉梢,非要搞得不伦不类,连导演都换了……因为内地观众人傻钱多就使劲地骗咯。
借“误杀”之名却编了个强行靠入且毫无关系的故事,熟悉的封闭挟持警方包围媒体介入设定,煽情过度到苦情的多处戏码,无意义的喜剧点和恐怖点插入,雷声大雨点小的反独权意图,并无新意。
肖央饰演的林日朗,让我们感受到了父爱的重量。尤其是在他和宋阳饰演的医生达马那场对手戏中,林日朗先是不顾达马的拒绝,不断塞钱,之后又在希望破灭时,抓紧达马的衣领步步逼问,这种情绪上的崩溃过程,在肖央的演绎下,极富层次感。
翻拍都能这么不知所云,《迫在眉梢》本身议题是底层挣扎,老实人走上绝路去挟持人质,然后引起群体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这片子什么乱七八糟都往里加,什么都讲不清楚。
珍爱电影,远离陈思成,你搁这儿拍温情广告吗,翻白眼翻到头晕眼花,急需达马医生治疗🥰🥰🥰
三星,故事讲的一般,填莫名其妙的笑点,和一煽再煽的桥段,本质都是对剧本和故事节奏的不自信,别再翻拍了,误杀的原版人家有续集。
他儿子的心脏和成年人一样大,所以要换,最后换了个成年人的心脏。笑死谁了。
就改编的方向而言,影片是处理比较巧妙的作品之一,把原版的病患和医院的矛盾改为平民与公权的矛盾,在坚持主人公“闹”的前提下维护了医生其可敬可贵之处,增添了对权贵的批评(至少做到了审查许可的情况下)。但它的拍法实在是不敢恭敬。情节套路不是问题,但各种矛盾戏剧冲突的布置实在是敷衍草率,毫无层次感;煽情没有问题,但在尚未花费足够笔墨让观众与人物建立起高度情感联系前,积累不起来的情绪无法得到充分释放;编剧似乎担心观众太蠢了,总是要给人物增添大段大段解释说明性台词,导致每个人物在经历了各种事件后不是展现出真实的反应,而是不停阐述现在怎样了,待会儿又要怎样,来强制性引导观众预期,像是服务于剧情的工具人。
和误杀二字有什么关系?每一步都猜到毫无观影体验
与上一部比起来差在缺了一个陈冲,全片就靠肖央一个人在撑,其他人物都是工具人;与原版相比差在人家是在拍本国的事,我们在拍外国的事。
7.5分纪实电影。最后半小时的反转很不错。当徐宇植摸着ceo的牌子,看到新闻哭了的时候…感觉他如释重负…
比较触动我的点是
什么几把啊……陈思诚强大的ego出现了人传人现象
一个热知识:手机铃声响时,按一下音量键可以关闭来电铃声且不挂断电话,不用一直响着等到对方顺着铃声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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