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边远的北方小镇,一条街,一边住户,一边商家,组成了完整而破败的社区。
12岁的男孩托马斯(Leonard Lucieer 饰)成天将自己打扮成黑人模样,宛如他所崇拜的刚果领袖Lumumba。男孩的妈妈玛莎(Annet Malherbe 饰)因听到圣音教诲而成为信女,并拒绝和丈夫行房。身为屠夫的爸爸雅可布(Jack Wouterse 饰)饱受性欲煎熬,只能在店里偷窥别的女人。
邮差普莱格(Alex van Warmerdam 饰)是托马斯的唯一好友,他的爱好是偷拆他人信件。护林员整日荷枪实弹巡逻,三番五次向邮差找茬。某天,一个黑人的到来搅乱了小镇看似平静的生活……
一时难以分清到底是化妆技术更好还是劳模姐的演戏技术更好,硬件做的不错,但是人物刻画的一般,很多内心人性该挖掘的没有展现,观众更多的感受到的是塔米菲天真乐观的人生态度。这种人物传记片加上工整的套路一直都是学院派青睐的风格,虽然质量并不怎么样。奥斯卡赶紧把影后给劳模姐安排上,不要不识抬举!
#豆瓣电影
they nailed it women always take it better it’s not over till it’s over
塔米菲的眼睛 没有拿最佳男主角的提名有点可惜,加菲猫的表演不比在 倒数时刻 里差。当然,女主影后绝对实至名归。男女主角都是表演型人格,而且这种人格从事业到家庭,家就是互为观众的舞台。挺累的,电影里的人累,演员演起来也累,需要一直保持着扩张和兴奋,没有休息和独处的空间。演员也是,一喊开麦拉就得进入到夸张的状态,又不能像小丑那样肤浅的搞笑,得把角色内心的空虚和外表的夸张找到一个平衡点。尤其是那些夸张的台词,肢体语言已经不能完全展示,更多靠脸部的小动作来表现人物内心。特担心多拍几条演员会忘记上一条的脸部动作。影片里的人物是借god的名义来满足自己,其实谁的名义都有可能被用来胡作非为,而且往往表现出是最忠诚的信徒。
补标 1.13
Jessica Chastain的影后級表演。比《Judy》好。
每个人都有一个“无底洞”,对金钱、对爱情、对权力,一旦有幸成为那个“宠儿”,只有头也不回的全力加速,it's not over till it's over。同样是传记类型,Jess演的感觉还不如Gucci家的gaga,加菲的脸部表情和地包天台词看多了会有些不适,说鲜不鲜,说笑不笑,说gay不gay,ticktickboom看得就很难受。
她坚信“God loves you just the way you are”!这就是她力量的源泉所在。
不得不佩服女主Jessica的演技,还有化妆师。世上的人,不要整天利用圣经,曲解圣经,就说上帝反对同性恋。“God made no trash!” Tammy Faye,我爱你!
3.5 有些羡慕Tammy Faye,她在每个低谷都能坚守自己的想法和信仰,并能因此获得发声的勇气和重生的力量…
对查斯坦刮目相看,之前一直不理解为啥叫她劳模姐,这部充分体现了什么叫演入骨。加菲这部没有摆脱窠臼,好在倒数时刻在另一方面有所证明,不然就太遗憾了。
三星半 看完电影才发现是劳模姐演的 妆发完全看不出 最后20分钟太感人了 经历了人生最低谷 拯救你的依然还是自己的信仰。Gods love you.
不知道为什么导演要这么糟蹋这么好的传记题材。为劳模姐表演加一星。
竟然把这种题材拍的如此温吞无聊……如果女主死了,凶手淡定离开,那种细思极恐的张力更大,结尾有种为了反转而反转的感觉
这个电影除了让劳模姐封后就没其他作用了,故事和情绪都是断裂的,这个很像19年的朱迪,但是完全没有那个传达地有效。啊,还是恭喜劳模啊,好喜欢她~
可以说颁奖季到目前看过最差的电影,拍得太细碎了,只能给1-2🌟剩下的星星全加给劳模姐,看到最后竟然对这个神婆产生了一丝同情。
隔离三十天时看会哭两次那种 悲剧性的天真。
“他在生命的每个阶段,都说了他相信的东西,那你要他怎么样,什么都没做错”
信仰的美好和负面有时只在一念之间,男主表现很棒,没拿到奥斯卡影帝,只因女主表现更棒
演技和妆容都无可挑剔,问题在于铺陈太多,反而失去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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