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意的生活,偶然的相遇灵魂,蠢蠢的男主,狗屎的结局。
穿着婚纱往上升的时候,灰色的灯光一点点掉在青色的皮肤上,整个人一点点在屏幕前消失不见。就好像要把她送到哪里去。
尽管整个剧组已经用最大的诚意来致敬原型了,但打动观众的仍然是那些高糊画质的影像资料。
重新认识港女梅艳芳。一部技法并不高超的电影,一段值得回忆的人生。
因为淋过雨,所以想为别人也撑把伞,梅艳芳小时候吃过太多苦,所以更懂如何为善。现在太多明星拿慈善公益做人设,反倒丢失了一颗真心。突然想到一直在建小学的古天乐,现在的他,有几分当年梅艳芳的影子。
婚纱复刻的也好烂 然后你还要放原纪录片做对比 好丢脸
电影的一切都很虔敬。那个被她照拂着的时代因此重新镀上金光。我想,如果她还在,今时今日香港的故事不会这么写。 喜欢夕阳的意象胜于日出。高峰多看客,黄昏见信徒。我庆幸赶上过港乐盛世的尾声,就算余晖,也足以燎燃我自己的黄金时代。我不会再为任何热爱的事物供奉灵魂与灵感了。那些深爱过的名字有些已变成不可说,但“陪他们越过人生的高峰,是我私藏的幸福”。
也许我长眠,再不能醒来,你是否相信我化作了山脉。
遗憾。又是在不该有的年纪遇到‘可能’对的人。女主的做法是对的,女主有自己的阴影和顾虑,22岁的男主没有负担可以勇往直前,年轻真的是一笔财富啊。。PS:为什么又跟in your eyes一样,男主单身,女主不是结婚就是订婚?!故意制造遗憾真的好吗!
小清新。充满了即将燃尽的青春的气息。30+结婚才是最好的年纪。20+用来认识自己寻找生活才是。
前半部分剧情紧凑到有点儿“赶”,梅艳芳那股坚韧劲儿果然是源自从小的生长环境。王丹妮演技其实就算是中规中矩,尽管她再努力,也总觉得缺少了些味道,怪就怪她演的那个女人,实在是太厉害了吧,回家路上发现,晚上边开车边听梅艳芳的确享受,致敬。
我的人生可不可以按个暂停键,可不可以让逃避也合理。。。。。好吧,焦虑的我没法看到爱情了 i'm scared cause i realized that i have to take responsible for myself.......
90年代看广东队踢甲A,要是临门一脚踢飞,全场3万名球迷会爆发出一声“妖”还是“丢”?这声长长的“妖”或者“丢”就是对这部梅艳芳传记片的最佳注解。感觉导演回归后又在大陆电影学院进行过一番深造。。。嫁给舞台的明星就是要万人爱,激情歌手就是要展现她的恐惧渴望快乐和痛苦,这有什么丢人的呢?又不是要让梅艳芳去做圣女贞德,刻意回避整个90年代反而是欲盖弥彰。
一家人在派对上打完架挤在车子里回家好好笑
哭到头晕。也不只是为了梅艳芳,实际上,那一整个蓬勃的时代,江湖儿女,都离开了。
和《波西米亚狂想曲》如出一辙,优点都是来自戏外原型,比如人物传奇,音乐好听,槽点都来自戏内主创,比如表演稚嫩,故事平庸。在传奇巨星的星光借力下,没有拍出新意,那么还不如不拍,纪录片它不香吗?
颠倒众生,吹灰不费,收你做我的迷。只有阿梅能做到,所以,她值得被所有人记得,这也会是这部电影带来的温暖、感动与影响。
4星的感動值,3星的完成度。看到哥哥舉殯那場,不可能不淌淚。戲裡,梅姊說從未見過香港像現在這麼糟。那是2003年。
演员很努力了,虽然依然演不出神髓,但观众还是哭成了狗,我也是。
近在眼前的人拍到这样大致皆可,人人都伟光正,只想问为什么找了一个软饭男形象扮gorgor?这个形象哪里担得起Leslie这个名字。2003时间轴一到自动爆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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