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又要阴了(文艺恐怖片);这次主线还挺明确,复仇//一个北欧人的荣耀,生命的延续,家族的荣耀,最后光荣的进入英灵殿。省去了诸多烧脑设定,这次是一个战士的荣耀。何为战士,猛兽是战士最好的老师,我们模仿狼,称呼自己为熊,以乌鸦做部族标志。在恶略的环境丝毫不影响战斗的意志,并且视死亡为荣耀;单色调画面 干净而决绝。运镜于主角时果决的无畏的战斗,运镜于配角时慌张和害怕。更有诸多魔幻时刻预示命运与指引。
新世纪古典主义大片,哈姆雷特原型故事,主角的人设比哈姆雷特硬100倍
真正意义上构建了一个可能的未来,基于人类身体的极速进化,衍生出对此基础上的政治、经济、艺术的进化,这基本上就是最完美的科幻范本了,尤其是片头的小孩吃塑料能在最后扣到那样的一个议题上,即使政治正确,即使蕾雅赛杜演技爆发在了“上价值”,还是会赞叹他的脑洞之大。柯南伯格一直是有些反科技,而对人体本身颇有痴迷的人(感官游戏、夺命凶灵、录影带谋杀案)这样想倒对前面的设计不意外了。
麦克白➕哈姆雷特
讲真,就这样讲神话,还不如拍拍雷神这样的喜剧了。。。
和《女巫》一样,她脱下了衣裳,但是在糅杂着北欧冰冷与野性肌肉的世界里,她的存在感实在过于稀疏与刻意。
导演一以贯之的风格,让电影自始至终都渗透着潮湿且肮脏的暴力和美感。它不是一个简单的王子复仇,它更像是一场在无尽暴力和血腥笼罩之下、无限轮回的命运传说。
视听质感棒,画面内容丰富,几处长镜头厉害,个别画面有设计感,北欧文化和传说加的也算贴切,但北欧的壳,英戏的核,剧情一般般是对艾格斯而言,缺少女巫的惊喜,也少灯塔的癫狂,其实有在消解主人公的正义性,但看起来还是文明了些
“是他们的噩梦。”
杀戮场面讲究“原始”,民俗神话色彩添味。写实与写意,这两方面观感上联想到《荒野猎人》加上《麦克白》。艾格斯个人的视听风格依旧。其实完全可以用更极致的做法,观众甚至不需要听懂人们的语言,仅需身临其中,借助长镜头,简单到只去感受“影像”故事即可。★★★★/8.1/*2
万事万物皆可以成为艺术品。包括痛感、性与创伤。黑暗不是生活的重复,猎奇不是故事的本质。阶层也好,隐喻也罢,都在一次次切割中被人们的想象力所收纳。相较于《钛》,我们从柯南伯格的文本中看见了底蕴,而非一味猎奇,给出一个个虚无的概念。绝非只为营造噱头,而不顾来龙去脉。仍是去年看《钛》时的感想,创作出一部作品,给出一个很大的噱头、用十分超于常态的故事去包裹空洞的内核其实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但是要用更深刻、更有底蕴的背景来支撑你的花哨与夸张,却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柯南伯格可以兼顾,显然迪库诺则不能,她只是表达了表象,夸张的想法人人都有,深刻的文化底蕴却并非人人皆有。本片的底蕴并非直接呈现于文本之中,但不代表其内容空洞。空洞的只是想象力,而非创作者给予的信息。
北欧版“王子复仇记”,不过没什么国王、王子,完全就是村长家恩仇记。冲着强大的卡司多打一分,影片充溢黑暗风,画面暴力、野蛮、血腥,令人极度不适。故事也让人错愕、纠结,父子、母子、情人关系都不像人们此前想象的那样,感觉一切都建立在错误的基础上,结尾干脆是同归于尽,都死个痛快。
热血,复仇,浴血的战斗,穿过波涛汹涌的大海,做过卑微的奴隶,伪装与隐藏。耐心与结实的肉体,火山上的决斗,伤痕累累,爆发出最后生命的力量,斩下敌人的头颅……
话剧质感,卡司强大,风景原始,基本上是写实北欧那时候的野蛮残酷生活了,还有些神叨叨,树的画面美到窒息,残暴的画面也是极度舒适。剧情简单,不过,内容有血有肉。连着把北欧几个国家走完,我是真的不喜欢北欧,骨子里就野蛮没文化,如今也就是仍旧贫困的暴发户啊,挪威风景很美。看到最后发现是北欧版《王字复仇记》,真真大悲剧!安雅太好看了! 特效真的太美了,最后王子复仇了,还变成了神灵?
跟《女巫》和《灯塔》比,导演又进步了许多,视觉文本陌生感很强,情节简单。同样的语境,进入东北腹地就是我想拍的感觉。
???大小谎言的couple来了
3.4分。 艾格斯的第三部导演作品,比起前两部,显然在作者表达这块落了下乘,主线故事基本按照《哈姆雷特》走,没有太多惊喜的地方。如何说有变化,那就是王后了,成为了个同样苦命,但又城府颇深的奴隶。 不过毕竟是艾格斯的电影,依然在奇幻传说、血腥场面和宗教典故上带来不错的体验。男主角受到命运的召唤,是选择安于平庸,还是为父报仇;而遇到心爱的女人之后,是选择老婆孩子热炕头,还是斩断仇人的头颅?依然是个哈姆雷特似的抉择。 听说这片子是艾格斯和环球厂拉扯妥协下的产物,也难怪,本是个复仇商业片,却又在艺术导演的追求下失去了火气,两边不搭。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北欧史诗,灰调荒原,成人仪式,近战肉搏。一个男人要杀伐多少部落才能从一条狗变成一个人?
裸体午餐和欲望号快车的混合,这个概念我太爱了,虽然早有预料但还是意外的色情。柯南伯格快要走到极致了,真是爽啊,真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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