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浪费,何为爱欲,何为赤裸,全在可知与不可知之间游荡。
导演这自己这套风格玩到得心应手,随便拍拍就很有趣,拍一个电影,顺便向金敏喜表白一万次。
老三样:偶遇,尬聊,喝酒。另外,这部片子是不是用手机拍的啊?
看似亲密的寒暄,却是无尽的疏远,这就是某种孤独与疏离吧
感觉这一部比较接近里维特的《去了解》,每一组人物关系、场景的呈现都具有强烈的弥散梦幻式开放属性,关于过去的记忆与未来的展开可能,还包括了那部灵光一现、未知全貌的电影。
《引见》《在你面前》《小说家的电影》,说实话连着三部,实在让人产生了审美疲劳,甚至略微有厌烦感。翻来覆去那么几句台词,导演、演员、诗人、制片人、小说家等等等等各路文艺工作者一边走着、站着、坐着、喝着一边商业互吹,“我是你的粉丝,见到你真荣幸”“你的作品实在太有魅力了”“你一定能写出、拍出、演出更好地作品的”balabalabala,真是越听越不是滋味。还好这片子还能看看金敏喜,洪常秀我是看够了。
越来越觉得看洪尚秀的片子就像专门去庙里吃素斋,有一种刻意调节口味的仪式感。
三星半//如果是柏林评审团大奖 倒觉得有些过分了 仿佛一种私影像 整部电影都在等着一个可以赋予那句“我爱你”绝对合理性的瞬间//在中间段 他们站在公园洗手间前谈论着电影 穆老师突然问“你以前找人拍片子也是这个样子的吧?”//她也会猛地感受到那些藏在镜头里的爱意 然后回过神来 金敏喜像猫的话其实她也很像 于是我似乎越来越能理解这样的女性演员和角色了
纪念第一次大荧幕看洪,过曝的瑕疵反而营造了梦境的氛围,结尾快要哭出来
洪常秀和伍迪艾伦的差距就是题材和广度上的匮乏,江郎才尽。
我真的…大无语,老洪啊!磕CP磕到这来了,哎,又喜又无奈
白色高领打底+白裤子+黑西装+黑皮鞋最佳outfit。一旦切换到彩色小视频日了,这是什么恐怖的红毛衣。懂为啥拍黑白,演员随便穿。拍vlog可以养活全家,臭男人少哭穷。
第一次喜欢洪常秀。大概是因为这部影片可能真的会吸引影迷、电影人、电影学生。影片构建的巧合与叙事的讨论非常迷人,而且情节和洪常秀与金敏喜的现实生活又有映射。特别是整体气质很自然,很舒服,很随性。
表象是创作力衰竭,进入瓶颈期后因一次重逢、一种偶然、一场会晤而顿生的灵感再现,这种灵感是创作者有意为之的、带有目的性的自我挖掘与试探,试图在灵感匮乏的时期以崭新的形式激活另一条思路。内核却是几次创作飞速蜕变,创作力只增不减,从文本到形式在细微处呈大幅变迁,神来之笔屡现,这种蓬勃的创作态势在其当下的阶段成为某种步入大师殿堂的证言。值得深究的是,在表象与实质内核间,文本用以反讽的作用以及其实际目的。连贯风格的同时,仍以令一般观众无法察觉的文本变化来隐藏其内里深刻的蜕变,从细微的变化中掌握叙事的主动权,在影像真实与否的疑问中传递超脱于一般电影语言所能给到的信息。色彩变化只为一束花,一个镜头特写只为纯粹的真实与烂漫。短暂的几帧画面把先前平整的叙事给打破,影像与现实进行互文,电影成为其收纳生活的艺术品
一段表白以及一段对白:
黑白好美,金敏喜好漂亮。身材比例好,不以脸取胜,带着口罩也丝毫不掩盖她的美。这是我看过的第3部,洪常秀拍金敏喜“日常”,路上随便走走偶遇别人“产生的”电影。所以这就是导演当下的风格么?被最后“我爱你”变彩色那段狠狠甜到🥹
尽管曾经只有过一夜春光,大胡子诗人才是小说家的创作灵感吧,不然在酒桌上一直制止人家剧透干嘛呢,各有各的脑回路,各有各的故事,小说家的故事难道长在诗人大脑里!
虽然真的是公然秀恩爱,但这猝不及防的延伸真的是美事一件啊。想说的不多,只有这一点点的意外美好,都是生活中为数不多的甜。
小说家的电影——李沧东;小说家的电影——彭浩翔;小说家的电影——徐浩峰。
用手语读诗,用电影讲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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