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低成本的动作片了。三主演疲态尽显。尤其是连姆尼森,真心希望不要再演动作片了。
对人性的挖掘不够深刻。守金人遇到任何机会,都有可能抛下“挖掘机”搭档,不可能无条件信任对方,并上演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戏码。
现在看连姆·尼森已经不仅仅是审美疲劳的问题,而是真心无力吐槽,就跟看到《乡村爱情14》一样的感觉。不管你是想看不想看,他都会每年稳定的出。今年连姆·尼森正好70岁,连莫妮卡都58了,哎!5
很真实但有点乱。扑面而来的英雄迟暮美人易老啊。
哈,死于不知道怎么节约用水和怎么跟陌生人打交道。也是活该。
额,看了容易忘的电影,难以remember系列…
虽然大家给的评分不高,但最后的割喉还是大快人心,喜欢墨西哥警察
片子只值三星,多一星给连姆大叔,70岁人了动作戏还能如此干净利落真是厉害
马马虎虎,属于看了也就看了,不看也没必要强求的
这个主演叫连姆尼森,北爱尔兰人,比较熟悉的面孔。饰演的杀手因年纪渐大慢慢患上失忆症……在执行一个杀人任务时,发现对象竟然是未成年人,因此与警方联手倒戈一击……
腹部中弹这一幕离谱了,毕竟墨西哥人朝车尾开的枪。
老了呀老了,演了个老人,杀手有点强行变好的感觉。
后半段发力。我们连姆大叔可以多演一些剧情片吗,好爱他的辛德勒的救赎
重要的是死之前做了什么。”
跟记忆这个标题有关的部分大概不超过10分钟吧。。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老连姆大叔再度出演救赎片,这次是一个老胳膊老腿临近老年痴呆的老杀手的另一种救赎。还行吧。
看到一半就在翻导演拍过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就是最可怕的一种经历。
拜登化的惹不起的爹也搞不定贩卖儿童的。以暴制暴,最后其实没爽到底,各位大佬们真会玩。
他完全可以不用在那看着金子,他在那反而目标更大,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一个大荒漠一天也过不了一辆车,金子被发现的几率有多小?而且离马路很远。我打赌就是十年也不一定有人发现,而且旁边🈶棵树,这个目标他更好记住。这个他俩可以完全去弄挖掘机回来再弄,傻了吧唧再那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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