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扎实的原著打底不可能不好看的。但实在没什么电影感(女演员好可爱,身材也很可爱
当巴黎向你露出她的裙底,你又当如何。
中规中矩吧,小说原著里那些枝节但很重要的剧情与人物都砍掉了,故事变得紧凑,但这样一个巴黎梦碎的故事也挺普通的。
巴尔扎克原作的加成过大….有些场面调度倒也会闪闪发光了。男主长了一张好穷苦的脸,多兰是真的好看,两位女士看起来真的很大贵族!
贵族文化盛行的时代,乡下的穷小子即使有着出色的才华,被巴黎的大染缸污染后还幻想能够左右逢缘恢复母亲的姓名登上贵族的平台,结果被人出卖失去了一切,最后回到了开始的地方。电影把巴黎社会各色各样的人进行了描绘,历史感很浓厚,虽然时间长了点,但静下心来还是能沉浸其中。
时代变迁得快,年纪轻轻所经历之处都刻骨铭心,音乐华丽。
一个隐秘的枪火高手邋遢哥带着独子在深山老林里默默生活,碰到了一个受伤者而被即将出现的三侠客干伤而引发恻隐之心救助,三侠客的到来让彼此之间危机感十足,当耐心被磨灭,开始擦枪走火互相干仗,好心的大舅哥说了别热这家伙,否则将接受烈火回击。没人相信牛逼的大舅哥,喂了子弹走了!主角邋遢哥一阵神操作,对手皆亡。邋遢哥救受伤者却发现是当年的黑帮而腹部中弹,儿子紧急关头救了父亲邋遢哥还是因为伤势较重而死亡,儿子独子上路寻找父亲的传说!关键是有钱啊!
他将停止幻想,他将开始生活,他将找到内心的力量
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尽管老亨利归隐多年,但你大爷还是你大爷。标准的西部套路,迷惑的对手身份是亮点,只是没有足够的过瘾。蒂姆·布雷克在《巴斯特·斯克鲁格斯的歌谣》之后,神气范儿依然很正。
不愧是巴尔扎克超越时代的作品,电影的改编使其对新闻界的批评更为集中化。在这个网红遍地,附庸风雅,趋炎附势,理想幻灭的世界里,如今依旧有现实意义。
为了获得高尚而纯洁的荣名,恒心与正直可能比才能更为重要。
男主角长得太一般了,演得也不好,这个角色还不如让多兰演。女主角找了一个没有任何戏剧功底的是吗
7.5吧,很多情节放在如今也毫不违和,不愧是巴尔扎克。时长原因,虽然有趣但还是看到疲倦。
法国诗人的幻灭。在权力面前,任何天赋、才能、美好的东西,都是不堪一击的。
GFF22# 完成度不错的原著改编,不难看但也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唯一是旁白不错。前半个小时我不停想到红与黑,穷小子和贵妇人的一些经典故事,倒是感觉挺适合改成法剧…
尽管老亨利归隐多年,但你大爷还是你大爷。标准的西部套路,迷惑的对手身份是亮点,只是没有足够的过瘾。蒂姆·布雷克在《巴斯特·斯克鲁格斯的歌谣》之后,神气范儿依然很正。
片如其名。空洞滥调。同意这是有声书而不是电影。
幻光破灭谓之幻灭。
包袱抖的不错。 主演真的会用枪,不是那种“训练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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