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健身教练,丹尼尔(马克·沃尔伯格 Mark Wahlberg 饰)有着诸多难言之隐,为了能够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上保持优势,他不得不做着比别人强百倍的努力,其中包括吃药和注射,它们都价值不菲,因此,丹尼尔的生活始终都处于窘困之中。
受够了囊中羞涩的日子,丹尼尔决定通过抢劫来改变自己的生活,他的目标是健身馆的常客维克多(托尼·夏尔赫布 Tony Shalhoub 饰),与此同时,丹尼尔还找到了经验丰富的“行家”保罗(道恩·强森 Dwayne Johnson 饰)作为搭档。一切计划都在顺利的进行当中,直到一个名叫艾德(安东尼·麦凯 Anthony Mackie 饰)的私家侦探出现在丹尼尔和保罗的生活之中。
导演们“梦想中的导演” —管你们 拍我想拍的
能够把自己对世界的诉说和疑问全部通过角色表达出来应该是件很让人上瘾的事情吧。
小说家和洪尚秀对所爱的赤忱热情可以感受到。
我更愿意把洪常秀的电影当作一场影像实验,常带给人一种神奇的体验。镜头所能捕捉到的事物仅仅是他们所反射的光线通过镜头投射到传感器上的二维投影而已;电影之所以得以存在,是因为人脑的抽象能力,可以把碎片化的信息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对外界事物的认知。语言是一种更加抽象的投影。就像手语,几个动作就能白日漫漫和散步的想法表现得生动到位。而当我们习惯了抽象,遇到一个特别具象的事物反而会觉得陌生,大脑的抽象思维开始失灵——由此生发出一种隐隐的不安和对自己的不确定,不知在真实与虚构之间该如何切换了。
一句诗意的话,成为手语;在高楼看风景,走向所看的风景;今天是什么日子,接连遇到过去的人;天气很暖和,像是春天;她的人生,不是“牺牲”;和喜欢的人拍电影;酒逢知己饮。
这不是“小说家的电影”,这是“洪尚秀的电影”。
有才华的创作者有特权用各种奇技淫巧(褒义)展现俗气、庸常和琐碎的东西,比如秀恩爱、比如对世俗的反抗。
洪现在真的有种铅华落尽的意思了,片子里的几个知识分子几乎都是他自身各个时期自我的投射,而聊到的关于那部电影,关于杜撰下的真实,则用来揭露整个片子要表达的:我给你们看了很多个我,我一直在自省一直在矛盾,但很多事我已经放下了,我现在就知道一件事,我爱金敏喜。
自我的表达,有种举重若轻的感觉。(或许再刷我会给五星
洪常秀是想说:我电影里,关于戏里戏外演职服化道的一切,都必须是我的私人最爱。换句话说,作者电影的导演们,从不接受公私之分的讨论(金敏喜点了个赞)。
李慧英和金敏喜在一起真的很像姬佬恋上直女。
坐着聊天站着聊天走着聊天屋里聊天屋外聊天路上聊天地里聊天,最后,为爱黑白变彩色。
小说家看望同为作家的朋友,一路遇到了会手语的店员,本要拍自己小说的电影导演,已经很久没演戏的金敏喜,以及发生过一夜余欢有酒就乐的诗人,洪借小说家和电影导演之口表达了他的电影观念,小说家为何执念将艺术表达的媒介从小说改为电影,说实话,我感觉是在逃避她灵感的枯竭,希望从拍电影这件事中继续寻找写小说的灵感。另外,黑白质感挺加分的。
最有灵光的镜头反而是最真实的一段日常影像,导演把“真实”放置在电影中并且叙述成一种“创作”,又在结尾质疑了这创作的真实性,很有意思的设置。不过还是洪常秀惯用的从平淡日常延展出去的哲学思辨,也能感受到导演自己对这种创作思路已经有些疲惫了。
看完以后倒也没什么感触只想说,洪常秀这个老家伙不愧是你
能说会道自尊心还挺重的小说家给金敏喜夫妇策划的狗粮vlog 演员和摄影全由夫妇俩自带
全程过曝让你只能专注于人物,长时间凝视着寄居在空间里的人物状态的变化。这就是虚构情境下身体真实的生成变化。最后的极致浪漫把我看迷了眼。这是洪式炫耀,他竟然开始解释自己的片子了。
看金敏喜对着镜头(哦不是对着导演)充满爱意地说I love U
无关小说跳脱电影,只是原原本本地捕捉生活回归现实,就像手语是很实在的语言,比划出的诗能留下本质的真诚。镜头的爱有多强烈,别怪观众被金敏喜的衣角和笑牵着跑。“黑白的,好可惜”“我可以拍彩色的”,最后五分钟我真受不了了,强烈谴责洪常秀这种无视银幕肆意炫耀和金敏喜彼此拥有的行为…
导演这自己这套风格玩到得心应手,随便拍拍就很有趣,拍一个电影,顺便向金敏喜表白一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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