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碧惜玉 4小时前 :

    这种导演拿到更高预算应该是一件好事,可是就像《灯塔》里解构普罗米修斯令我不齿,还原王子复仇的原型我亦看不见生存还是毁灭的答卷,又或者,艾格斯的答案过于反文明且黑暗,我不想看见?

  • 谏歌云 1小时前 :

    “This is the last tear you will shed in weakness.”

  • 荤飞莲 4小时前 :

    挺好看的,只是剧情对话什么的比较戏剧,可能有人觉得不够现实。如果拍一部正统好来屋的类型,那一定非常好看。

  • 蔚璐 3小时前 :

    老旧的故事看角度和拍法,如果从头到尾都是vintage的话,那确实只是一份平庸的复制品。

  • 隗谷芹 4小时前 :

    并不宏大,实现的只有速率,但却丧失了其余的语调。说到底,我们并不讨厌景观,只是痛恨它的空壳

  • 粘晴霞 4小时前 :

    艺术电影已经抛弃“做梦”,另投“科幻”新欢了

  • 锐家 0小时前 :

    未来被谋杀,官方给出权威释义,罪行的刻印在预谋的表演中剖出,于是革命并未发生。

  • 进夏柳 2小时前 :

    好摄影,好屁股,好风光,好无聊。妮可基曼的演技实在是不敢恭维……同题材不如《绿骑士》

  • 郜海亦 0小时前 :

    把手术和自残视为new sex,充满了性的符号,导演意淫的是有点恶心了。我总是不太能接受男性导演这样的视角·····台词、调度、部分演员的演技让人很出戏。

  • 运运 4小时前 :

    另:相对于前作《灯塔》,这部因获得了更高的预算而趋于保守(同类案例数不胜数,个人不是很在意)

  • 枝春柏 1小时前 :

    北欧粗犷血腥王子复仇记,风景很美,血腥暴力镜头也有独特美感,安雅更是美到不行是我看本片最大的初衷和动力。但是因为稍微掺杂了一些神神叨叨的元素,以及主角Amleth某些谜之操作,然剧情慢慢往作死的方向发展。而且电影实在太长,明明能快速复仇,几次有机会复仇,偏不。回头想想,有点不爽。

  • 海鑫 0小时前 :

    7.5分。野蛮,暴力,血腥,却又史诗感拉满,果然是我的菜。 故事依然是传统的王子复仇记,但融合了北欧风情后变得口味更佳。或者说在这样一个从众神崇拜向一神崇拜的过渡时期,各种不同理念的冲撞给简单的故事带上了神秘的色彩。电影在仪式感和舞台感上做了很好的取舍(失败品可以去看华盛顿的《麦克白》),加上具有特色鼓点风味的配乐,这么一部男性荷尔蒙爆表的作品还是非常值得一看的。

  • 萱菡 6小时前 :

    是死亡,那小黑所说就是对的

  • 璇彩 8小时前 :

    又想骗我玩英灵殿!感觉血腥程度还好,至少没人要做血鹰……

  • 革芊芊 4小时前 :

    所有精力都放在影响上了,都忘了自己拍的是剧情片吧。故事写得太弱了啦。黝黑的画面更是令人昏昏欲睡。

  • 花莲 2小时前 :

    最后一幕柯南伯格说圣女贞德 而我又看到了拉奥孔 只不过是能消化毒液的拉奥孔 对于超越人类肉体的人类而言 痛与不痛 喜悦与悲伤 外在与内在都是混沌而陌生的 (蕾真的性感到流泪 虽说整体观影感受是期待了个寂寞 美学到位却缺少彼此间的连接

  • 费浩思 6小时前 :

    艾格斯在极力保持个人视听风格的前提下,尝试更大的叙事主题。在老生常谈的王国复仇故事文本,基于北欧神话,加入他的超自然元素。

  • 长鸿宝 0小时前 :

    剧情其实有点弱,不过为里面的阳刚之气多打一星

  • 许山梅 0小时前 :

    故事母题其实还是在讽刺吧,像前两作一样,用民俗传说的忠实纪录去讽刺传统良俗,毕竟最后确实也没有在认同主角这个人物所做的任何事情哇,甚至安雅在船上镜头一切无力回天的时候真的会笑喷。那具体来说,可能大众失望的原因还是“太符合期望”,like妮可基德曼在这片子里演的还是老公死了好出门的○○,雀食是看下cast和故事简介就能大致想象出来的简单剧本。但总之作为罗伯特艾格斯的初商业作,其实把控的已经算不错了,这种画面和质感也不是只靠预算就能堆出来的(详情请阅隔壁花两个半小时才拍了个序章的太空歌剧版哈姆雷特),而在一直高水准的画面质感下,偶现些让人印象深刻的镜头,而且氛围一直也控制得蛮好,已经很不错了。千言万语化作想看大银幕的心声,妈的怎么还没看过一场罗伯特艾格斯的大银幕,希望有机会555。4.5归4。

  • 来明明 3小时前 :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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