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看了哈姆雷特,以为是历史改编,结果还是加了奇幻的东西,略有《猎魔人》的感觉,后半部分加了一点点女权,总体还是时代局限性的父权故事。以及最后火山口砍头镜头让我当晚做了个梦,梦里全是断头人。
最喜欢开篇部分,对话中诗一样的台词,太新颖了,气势恢弘,加之史诗题材,气质拿捏太绝了,太有风骨了。但一到复仇一段,就变成了好莱坞式的沧桑史诗与意乱情迷,太可惜了。最喜欢的是那句,命运是写好的,无论如何不要恐惧。哪有什么蛊惑,自己选择的命运罢了。巫师的骂名就跟美人祸国一样,无能者的托辞。
今年戛纳zy的头号军,第二部柯南伯格,再一次证明了好概念并不是一部好电影分前提。纵然老爷子脑袋里有多奇葩多夸张的奇想,当他通过影像将其表达出来时,如果只能通过那些人体器官来呈现,演员语言输出难懂的故弄玄虚的概念,而搞不出其他新的惊世骇俗点的想象将其润色的话,那所谓奇想就只是空想了。剧情什么的更是一头雾水,本来就是概念先行了,剧情还藏着掖着来,看完感觉没看一样。那个什么生化高科技实在是太sexy了,那个浑身耳朵的家伙好恶心,蕾老师面前小K显得一愣一愣的,还是嫩了点。
有了好孩子不一定是亲生的
兴冲冲地带朋友去看结果把本柯南伯格粉都看无语了
杀戮场面讲究“原始”,民俗神话色彩添味。写实与写意,这两方面观感上联想到《荒野猎人》加上《麦克白》。艾格斯个人的视听风格依旧。其实完全可以用更极致的做法,观众甚至不需要听懂人们的语言,仅需身临其中,借助长镜头,简单到只去感受“影像”故事即可。★★★★/8.1/*2
布景好评 故事就算是严格遵守了北欧神话吧 实际剧情的逻辑就算了 感觉现在的观众已经不吃这一套了
是那种时间漫长的好看,风景好看,主演好看,直到最后火山的对决才好看
Conan the Barbarian, Macbeth, Vinland Saga, Come and See, The Green Knight. 7/10, disappointed over all. 全片最大疑问,瓦尔基里为啥戴牙套?
a story about a bunch of muscular nordic dudes with heavy English accents angrily hacking each other to death ( due to the lack of a one-child policy ). I don't feel much for those dudes with questionable mental stability, but I feel sorry for the horse who got its head chopped off for being at the wrong place at the wrong time. R.I.P horse.
就很普通,普通到……没啥记忆点……emmmm…视觉风格算是个记忆点吧
3.4分。 艾格斯的第三部导演作品,比起前两部,显然在作者表达这块落了下乘,主线故事基本按照《哈姆雷特》走,没有太多惊喜的地方。如何说有变化,那就是王后了,成为了个同样苦命,但又城府颇深的奴隶。 不过毕竟是艾格斯的电影,依然在奇幻传说、血腥场面和宗教典故上带来不错的体验。男主角受到命运的召唤,是选择安于平庸,还是为父报仇;而遇到心爱的女人之后,是选择老婆孩子热炕头,还是斩断仇人的头颅?依然是个哈姆雷特似的抉择。 听说这片子是艾格斯和环球厂拉扯妥协下的产物,也难怪,本是个复仇商业片,却又在艺术导演的追求下失去了火气,两边不搭。
挺无聊的。 不过这几年的viking片已经把北欧人神话得为纳粹招魂了,这部算是反viking 神话的。
艾格斯还是适合拍神神怪怪的东西,对于史诗明显力有不逮。
极传统的叙事,但视效做得很不错,喜欢此类莎剧复仇模式的观众可以在熟悉中找到安全感。
关于痛感与性快感的联想,我想到是金基德,之前看过他的《莫比乌斯》,其中就有所谓“新型性交”方式,或许,性其实就是一种暴力,而暴力也是一种外化的性,就如弗洛伊德言万物皆可性(想想《搏击俱乐部》,何以解忧?唯有性与暴力),而人类就像SM一样沉沦其中(就像片中那个莫名奇妙的女职员),生生不息
不知道为啥北美评分那么高哇。
这层厚厚的北欧神话皮囊,是制片厂相中的东西,也是导演最后的执着。想要更大的投资、更豪华的阵容来讲述自己的北欧民俗神话,罗伯斯只能投靠好莱坞大厂牌,而代价就是创作上巨大的妥协。《灯塔》中晦涩迷离的意象与拥有无限解读可能的出色视听表达不复存在,一个庸俗狗血的王子复仇记取而代之。全片尽是博噱头的血腥杀戮、网游水平的神话特效、浮于表面的卖力表演。其实没有“难看”的地方,就是看到一个有才华的导演进入好莱坞体制后“创作人格死亡”,难以抑制地感到惋惜。
在熊熊燃烧的地狱之门得到满足。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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