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oy In The Dress is the story of Dennis, a 12 year-old boy who lives in an ordinary house, in an ordinary street, in an ordinary town, but he feels different. His mum has gone off with a roofer and he lives with his dad (Steve Speirs) and brother. Everything is boring and grey. Dennis wants to escape to some sort of magical world, and discovers it in the most unexpected pla...
看起来非常特殊,但是想来有不小的普适性:当人们对你的期望与自己的热爱不一致时,你是否有勇气坚持自己的热爱?
3.5/5.0 论观感要好于原版《贝利叶一家》。
前面看得好压抑 面试唱歌的时候泪目了 就很奥斯卡
前面看得好压抑 面试唱歌的时候泪目了 就很奥斯卡
艾米莉亚琼斯也太棒了吧!前途无量啊!一查信息发现她年龄比我还要小!啊这!
虽然看过《贝利叶一家》,爸爸在车后厢摸着女儿的声带“听”她唱歌,还是哭了。
本片最大的优点是一切都很适度,始终围绕家庭,不太重要的爱情线寥寥带过;没有类似其他音乐电影那样过满的歌曲,也许是因为创作者始终没有忘记这是一部关于听障人士的电影;剧作整体的处理方式也恰到好处,拒绝过度煽情、结局点到为止。最后半小时的三场戏各有亮点,进入他们的世界-接触建立连结-交流,其实在步步深化。看过原版后评:剧情基本照搬,加了无关紧要的爱情线,刻意放大听障人士所处的社会困境, 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成为一部大众喜闻乐见的电影,所以不得不说还是苹果牛哇。ps:男主是《初恋这首情歌》的男主诶,没想起来。
在大众文化这个受市场操控的环境里,数据的多少代表着经验正在操控人们的认知。流行音乐、速食电影和快餐文学往往以最常见的形式与我们见面,让我们将正常和不正常从表面上做出区分。但是黑天鹅总将会出现,将会展示同样的爱和激情。关于障碍人士的电影,正在以一种不同的视角来展示同样的东西。
看评论知道是翻拍,一看之前看过,竟然忘了。。。
(7.0/10)虽然发了胖的Emilia Jones我还是喜欢,但这为什么能入围奥斯卡最佳影片啊。把贝利叶一家拿来也不够吧。这属于类型标签太强烈的那类电影,就导致咀嚼起来层次感不是足够丰富。演唱会时那个一分钟的消音还挺有意思的。
露比是家里唯一听力正常的人,她需要做的,是精通手语,为家人传译,做家人理解范围内的事,自我的部分只能被掩藏,当她有机会追逐音乐这个梦想的时候,抉择摆在了她的面前,也摆在了家人面前,结尾的家人相拥纵然让人感动,却也标明了故事的俗套。
当年看原版的感受太好了,音乐也特别好听,还下了那首法语歌,这版感受差了一截,不知道为啥
不知道说点啥,对这种鸡汤不感冒,不获奖永远不会看。就是那种作为“电影”来说硬件都合格没毛病,就是无法引起情绪上的触动。
CODA=Child of deaf adults,一个聋哑家庭的正常孩子,两个世界的中间人。感受了一回聋哑人的世界,面试的手语演唱很感人。
相比原版角色丰满了许多,节奏也加快了,更符合美国人的行为逻辑,很完美的改编。
有声和无声完全是两个世界,幸好还有手语架起了爱的桥梁。
偏清新的美式青春片,更专注主角的成长(歧视者也是一笔带过),平铺直叙之下看到那段手语歌声演绎和最后赶赴学校的场景,不免动容。我这记性,完全没看出是based on「朱丽叶的一家」。
虽然伯克利不是光听一首歌就能考上,但Both sides now确实很感人,听到眼睛湿了。
太好哭了吧!好喜欢这片子。虽然是翻拍,但是美国人拍青春片真的太太太太干净了,这么干净的青春片上一部还是《校园情圣》?再往前倒腾都可以追溯到《歌舞青春》系列了。美国青春片看着是真的“去油”!
家庭战胜一切的经典美国模式。虽然很为女主可以离开家庭感到开心,但这种家人态度的转变是否来得过于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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