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已经成为后世清廉的象征,若追溯到他的青年时代,稍显生涩的包拯(周杰 饰)一心追求着真理,发掘事实真相比功名利禄重要。还在求学准备科举的包拯已是庐州著名的才子,同学中另有一名才子公孙策(任泉 饰)也是一个心高气傲的聪明人,总是想与包拯一较高下。但每次破案都是被包拯抢 先一步,渐渐地被包拯的才智和胆识所折服。而误打误撞认识的凌楚楚(李冰冰 饰)其实背负着血海深仇,当她用计把包拯一行人带到自己从小生活的村庄,以求包拯寻找出当年父亲失踪的真相时,大家对楚楚平日的活泼好动背后故事有了更深的了解。包拯多次得罪权贵,以求真相,日后成为有名的清官在这个时候就已有迹可循。
优秀的演员老了也很有魅力呢(p*ta madre各位学会了吗XD
本片最大的意义就是三位老同志刷存在感,连姆大叔、莫妮卡姐姐、盖皮尔斯,都已过花甲之年,加起来二百多岁了,向他们致敬!
风格非常荒凉的电影,独处荒漠中守护黄金,还是独角戏部分最刺激。结局就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终究是没命享受这成果。
挺好的,很人性,看的是电影,但真正看的是自己,能是男一男二?其实都是自己。
没深度,感觉还是韩国,印度拍这种题材电影可以,老美不行啊
有点佩服年纪这么大,还能当杀手的连姆。。。片子里居然没用年龄来当伪装,实在太可惜了,关于失忆的片段也不多,有点浪费。而且最后连姆大叔自己傻傻的走出车外去死,跟前面的机智反差好大,是为了结局留给墨西哥人自己主持正义用的么?……
这种无聊又老套的故事为啥22年还要翻拍……
你想表达啥,一个职业杀手到了老了得了老年痴呆后想改邪归正?那么他这前几十年染上的鲜血算什么?番茄酱?
连姆尼森真的老了。不过,身手依旧不错。拳拳到肉。看得我肉痛。剧情还不错。跑步机那一段太痛了。
没新意 私刑萬能 皮尔斯肯定在想这个失忆角色比不上我之前那个哈哈哈
意识流,道理显而易见,而且无处不在,把人性的暴露地简单又直接。相反演员的演技倒是给与了更多的放大,故事情节确实相对简单了点。
开头结尾都很工整,中间的叙事完全是业余水平,除了演员表前四个人剩下的演员甚至连基本的演技都没有
名字是失忆,其实内容并没多关联失忆,动作不错,剧情也算上乘,有些情节值得改进,反派有点弱,但还是值得一看的。
连姆这些年一直在演老当益壮,吃营救的老本,这次终于演了一个英雄迟暮,搞不定事态的真老人,而且还牺牲了。
很少见的老年杀手题材,与罪恶搏斗,与失忆搏斗!
全篇只有3个人,但大部分时间是独角戏,不明白到底为什么要留一个人来看金子,这又不会长脚跑了,做好标记一起去找挖掘机不就得了,在贪婪的欲望面前,感觉这脑子都不好使了,光想着发大财,没有荒漠生存经验还要硬留下来,结局也是猜到了,中规中矩可以一看
有些俗套,几场动作戏却还行,连姆尼森还能打几年?
看完才意识到是翻拍,可惜比原作差得有点多,连姆尼森已经没啥突破了,对那些流泪受伤的镜头都过于熟悉,德州墨西哥边境没拍出特色。
黑人上司一出场就知道他不是好鸟,钞能力买通地方警察做私人保镖,买通FBI,买通地方检查署,烂透了的司法体系。
现在只要是连姆尼森的片子都带着“营救”二字,还好《辛德勒的名单》演得早,不然又叫《辛德勒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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