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点没想到这是艾格斯的片子 依旧是风格感十足的影调 但故事稍微无聊了一点点 画面和声音层面的质感让我很想在电影院看一遍//啊 什么时候能进电影院看影展啊
是活下去,那反抗组织就是真相,而小黑就是谎言。
用舞台风格还原愚昧和闭塞,在极小的能改变命运的空间里,处于知识和文明底层的人最强有力的精神力往往来自信仰,或者迷药,或者这两样结合... 每次看这位导演的作品我都信了一种玄学。我觉得他很虔诚。[合十]
复仇女巫戏,暗黑北欧风。参考影片《英灵殿》
虽然制作全面升级,但仍是艾格斯地域民俗神秘主义类型体系的一部分,但与前两部作品明显不同之处在于《女巫》和《灯塔》中诗歌般的恐惧之源统治了叙事——一层无法言说的薄膜迷惑了我们对电影中世界的理解,那是年代久远又从未可知的自然或超自然的浑浊邪恶,以及人与人之间始终存在的心灵壁垒和随之产生的扭曲畸变,可以感受到《北欧人》中艾格斯同制片厂之间的拉锯战,最终的结果便是这个“哈姆雷特”的原型故事在明确甚至可以说简单的动作惊悚片主线外又保留着对角色行为动机的高浓度的神秘色彩修饰,于是这便形成一个这两种驱动力谁都可以离开谁而更加自我的单独存在的尴尬分裂境地,庆幸于艾格斯对视听演出风格的统一和坚守,没错,这或许是日渐迟暮的好莱坞今年最具风格化和破坏力的作品,它依然值得影迷去观看,更值得一个导演剪辑版的圆满补完。
3.4分。 艾格斯的第三部导演作品,比起前两部,显然在作者表达这块落了下乘,主线故事基本按照《哈姆雷特》走,没有太多惊喜的地方。如何说有变化,那就是王后了,成为了个同样苦命,但又城府颇深的奴隶。 不过毕竟是艾格斯的电影,依然在奇幻传说、血腥场面和宗教典故上带来不错的体验。男主角受到命运的召唤,是选择安于平庸,还是为父报仇;而遇到心爱的女人之后,是选择老婆孩子热炕头,还是斩断仇人的头颅?依然是个哈姆雷特似的抉择。 听说这片子是艾格斯和环球厂拉扯妥协下的产物,也难怪,本是个复仇商业片,却又在艺术导演的追求下失去了火气,两边不搭。
故事算Robert Eggers目前三部里最弱的,但是视听太享受了😭 应该是近年我看过拍close-up拍得最好看的,拍对称的频率堪比Wes Anderson但是又完全不像Anderson。过后补采访才知道配乐是贯穿全片,但看的时候其实也没有觉得突兀,Bjork yyds
影像气氛迷人,风格上很像去年A24出品的《绿衣骑士》,但没那么闷。
4.0。1.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无疑是一个天选之子,背上了替父报仇的宿命,彰显的是人文主义者的理想驱散现实黑暗。罗伯特·艾格斯的阿姆雷特是自以为是天选之子却不得不背上替父报仇却只能共毁灭的命运,一个是人的觉醒,一个是人的毁灭,大相径庭。2.连带着北欧风光的摄影更多选择了黑白色彩,尤其是对门的使用,门内门外两个世界,从门中窥视仇人复仇,又从门走向下一代新生。3.如果没有大银幕的直观观感,给予任何过多的评价都显多余。
出乎意料地好看!叙事变得快准狠的同时仍然保留了导演一贯的凶暴邪性,民俗史学+怪力乱神也在投资升级下玩得更尽兴,可算是极少数把现代电影制作工艺运用得恰到好处的正面例子。Claes Bang帅炸
目睹男主从复仇到被老母亲弄得三观全毁直到大厦崩塌,再到为了下一代复仇的全过程,各类死法很原始,汉尼拔看了连连叫好(不死之剑🗡貌似不太行
🍅89%🍿️64%
实不相瞒 觉得很好看!充满阳刚 野性 原始和神秘气息。晦涩又让人欲罢不能。这才叫电影 比隔壁那个妈的多元宇宙好看太多!艺术造诣高下立见啊!
浮萍随水,终得英雄一夜醉~ahhh
那块巧克力到底是窒息的食物还是未来的标志?
杀戮场面讲究“原始”,民俗神话色彩添味。写实与写意,这两方面观感上联想到《荒野猎人》加上《麦克白》。艾格斯个人的视听风格依旧。其实完全可以用更极致的做法,观众甚至不需要听懂人们的语言,仅需身临其中,借助长镜头,简单到只去感受“影像”故事即可。★★★★/8.1/*2
灾难电影。每一年总有这样充满古典与野性结合的第三者电影,人物塑造的狡黠性全部失败。唯一成功的是妮可基德曼赋予的那股子女性的渴望,要欲,要恶,要爱。男性在此场荒谬的退化论中扮演行尸走肉丑陋不堪的动物。维京系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假阴沉的壮大。不亚于把《亚瑟王:斗兽争霸》和《海王》引进入局《麦克白的悲剧》,东拼西凑,就是你的《北欧人》啦!咱不是是什么史诗啦!
维金版女巫 with a small dose of hallucinogen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北欧史诗,灰调荒原,成人仪式,近战肉搏。一个男人要杀伐多少部落才能从一条狗变成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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