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讲述了在1989年的中国,当时社会政治复杂,身处其中的两个年轻人的爱恨纠葛。漂亮的余红离开了她的村庄、家庭和男友去北京学习,在那里她发现了一个展新的世界。并爱上了周伟。两个人的关系变得危险起来。余红作为一个刚刚从边远小城来到北京大学的年轻女孩,她有种浪漫的、有时候甚至是奋不顾身的想法,在日记中她倾注了对一种猛烈的生活的渴望。在影片的前半部,经过了几段友情、朦胧的爱情,和周伟,一个瘦削的、书卷气的男孩,她一生的最爱:之间激烈的、嫉妒的、分分合合的感情,满足了她这种渴望。但是余红和周伟以及影片中他们的朋友、敌人,不是普通的大学学生。或者这么说,他们的大学生活有个非同寻常的背景。余红1988年来到北京,她的大学的第一年从感情和性的混乱开始,结束于那场动荡的社会事件。
而结尾也算是还愿了
看一看中国互联网上遍地生长的大胃王吃播,畸形且阴森,行尸走肉一样麻木地啃噬食物,不自知表演自我伤害的同时,对自己也感到冷漠,回过头来再看陀螺此次经典翻拍,确实不太行,对吧。
陀螺考慮往丁度發展發展
美术、摄影、灯光和服化道都不赖,只是这么一个故事真的需要用两个半小时去讲述吗?尤其第一幕的铺陈有必要如此大费周章吗?要不是结局带来了我始终迷恋的宿命感,观感只会更一般。
“You don't fool people Stan, they fool themselves.”
改编加的几句台词太好了 You don’t fool people, Stan, people fool themselves. 凯特布兰切特真是个大魔王。好喜欢fantasy和陀螺的暗黑童话风。
马戏团那一小时太过冗长了,要不是为了等到大魔王根本看不下去。进城之后的节奏一下子就对了,所有的贪婪、被包装成爱情的欲望、对“永不”原则毫不在意的放弃都随着宿命化为乌有。
陀螺又把自己最喜欢的那些东西拍成了一部电影,但这个剧情确实差点意思。
也太无聊了,怎么敢拍两个半小时的?情节概括一下,前半段就是马戏团里的小机灵鬼,后半段小机灵鬼诈骗失败,沦为“怪人”,节奏差到当爆米花电影都不够资格。
大魔王到底起了个什么作用?很多没有说明白的地方,表达的也比较隐晦。
都1202年翻拍70多年前的片子了,那不精致点还能说的过去吗?给R级加一星,搭配不搞预言,搞人物前史的一小笔冲出了更浓的精神分析味儿,男主的悲惨宿命已经不是当年的自我发现和救赎,而变成了当今时髦的自己作的活该。
非常喜欢,看完胆寒,特别是最后Stan面对陌生的马戏团老板和熟悉的话术,惨然说出I was born for it,把所有希望都切灭了!前半段马戏团的戏我看得津津有味,一点也不嫌长,和后半段形成呼应,太绝了!Bradley Cooper演得好,但是一开始感觉过于成熟,更像个中年男子。Cate气场太强大了,到哪都是女王!演员里一堆大熟脸。
所以电影的主题是想表达酒精害人吗?好的那我知道了,喝完这杯我就收手。
卡司诈骗哈哈哈哈哈!感觉时长减一个小时就差不多了
还行吧 就是一个挺简单的故事 大魔王不愧是大魔王
终究是变成了怪人。
都1202年翻拍70多年前的片子了,那不精致点还能说的过去吗?给R级加一星,搭配不搞预言,搞人物前史的一小笔冲出了更浓的精神分析味儿,男主的悲惨宿命已经不是当年的自我发现和救赎,而变成了当今时髦的自己作的活该。
这个故事真的震撼我,能写出这个剧本的编剧简直不要太牛逼,后来才发现这是翻拍
2个半小时。。。好长。减一星。。
黑到底,嘲笑到底,虚伪到底,把伪善的人和纯良的人全部讽刺了一遍。表面清清白白良好模范企业家,高贵邀请函随手送人。你把我当兄弟,我当成你女婿。《同学麦娜丝》丧礼变选举会,后有丧礼变员工鼓励大会。纯良的混混无辜惨死,产品的检验红毯走秀。博弈的资本是我有钱的爹,有钱能双手遮天,没钱就只能充当儿子认人做爹啦。JB演活了这个虚伪,油腻的形象,赋予了他一丝无奈幽默,明明很讨厌这个角色,但就是恨不起来。一直在想中国翻拍会不会很适合,不会的,压根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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