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老友在公路旅行中被困沙漠,屡次求助无门酷暑难挡使他们暴力相向。
异乡人关于童年的吉光片羽,不高级却有真挚的况味。
漂泊的爱尔兰人,离开家乡很多人都是出于无奈。难以割舍的故乡情,难以忘怀的童年经历,留下来是为了一辈子的安心,离开却是因为世事动荡。小时候每天玩耍的街道,亲人们与邻居们的笑脸,经历动乱却载歌载舞的乐观的人们,还有自己喜欢的小姑娘,童年的这些珍贵记忆,想必会永远烙印在巴迪的脑海里。
富有童趣的儿时小传,用浓郁的温情包裹了历史的残酷,但也仅此而已,没啥深度,摄影很赞。
大社会历史背景下的小童家庭生活流。前方的fork不可避免,向左还是右,已经忘了哪个good 哪个bad ,留下的和迁徙的,都有值得纪念的人生。。小男孩演的好!。。BGM用的有点过多,总是把情绪荡上去,没有安静的力量。老电影穿插也不少,可能导演也是迷影怀旧的。局部影像构图挺好,黑白片必须找点优势。。。就,不知为啥大家把这部跟《罗马》对比,难道黑白的形式,历史社会题材就一定要比比?评:3.7星
Biological OMO is the magic of the life. Good bye, childhood and my hometown!
9分,“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如此清晰而印象深刻的童年与故土记忆,即使身处动荡年代,家庭依旧为孩子无拘的童年支起保护伞,让他们能够在自己熟悉的街头追逐欢笑。面对家庭迁移抉择两难,但最终还是下定决心,“走吧,现在就走吧,不要回头,我爱你,孩子。”
台词动辄引用爱尔兰诗人名句的情况多到不行,像作文不会写而引经据典故作高深的学生。爱尔兰民谣和各种插曲多到几乎是一个接一个MV;知道你是爱尔兰故事了倒也不必硬拗那么多爱尔兰元素吧。
从黑白到彩色,从彩色到黑白;人们走走停停,生死迁移。城市,却永远驻留这里;怀念好的,也铭记坏的。与《罗马》同根同源的“个人史”,人性美成长教育再到表演交锋…示范高分作文怎么写的意识虽规整,但也在方向选择上略微陈腐。好在Jude Hil的表演才是给电影带来新鲜东西的关键,从首幕开始,任凭共演有多少成熟经验的演员或早已封神的国宝,都移不开对他的关注。
真就是奥斯卡命题作文呀。。。艺术层面远输《罗马》(好像没什么拍成黑白片的必要),搭景拍摄的痕迹太重,情节上的设计感也比较强,但作为私人回忆来说,家庭的部分写得还蛮动人的(爷爷奶奶都演的很好),也挺喜欢埋进来的一点电影&戏剧的点。
今天带孩子来看的,他差不多把狗狗的名字全忘了。因为这是他幼儿园时期经常看的一部动画片,现在都二年级了。全程聚精会神地观看。我觉得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汪汪队在冒险城会有自己的基地,而且无比豪华。事后我问他,他的回答是“汪汪队买了很多自己的产品,赚了很多钱,才能建造一个好的基地。”我想想也是哈。
或许每个导演都想拍摄一部关于自己最私人记忆的电影,关于他的童年,关于他的迷影情怀。但越是私人的回忆越容易陷入自我感动。于我来说,影片代入感差了些。但不得不说黑白摄影非常美~
这啥呀……既想厚重,又要幽默,还要伤感,还想炫技,加一点味精加一点鸡精加一点酱油加一点蔬之鲜,最后一锅乱炖成失真潦草的漫长流水账,一点意思都没有。
怪我总是不自觉的联想到卡隆的《罗马》,这么一联想就太残酷了,这个导演的水平跟《导演请指教》那帮新导演的水平差不多,一边看装逼的黑白摄影,一边努力的读字幕,这种不懂视听却强装文艺的片子,观感太累了。
陪娃看。是部积极且正能量的电影。画面切换太快,我的眼睛有点跟不上!
这个没想到都有大电影了,我妹超爱看陪她去的
805|1.5,从来没见过哪个导演在第一场戏就把自己的缺点自信地暴露出来。航拍和慢镜头太掉价了,机位也是随心而动,加上莫名其妙的黑白(黑白与彩色的转换更是令人摸不着头脑),光从摄影一个层面就暴露了肯尼思·布拉纳愚蠢、自恋而不自知的对视听语言的理解。剧本层面也非常平庸,对于回忆的描写只能用寡淡来形容,不断重复Belfast 只会让人觉得这个写剧本的人水平太低。《罗马》里有一直在重复自己的家乡吗?我都不好意思拿《罗马》和这片比,真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唯一值得称道的可能是演员的演技。
挺好看的,本是陪孩子看,然后自己也看进去了。狗狗们第一次从冒险城中的新基地出发时非常酷炫,孩子由衷地赞叹了一句:“这也太酷了吧!”能看得出来,孩子是真的喜欢,这对于一部以儿童为主要受众的电影来说,就完全足够了。整部电影除了热血,当然还有励志和温暖的部分,对于孩子来说也是一次好的教育。推荐带孩子看。
黑客帝国和魔法满屋都有资源了免费电影票月底过期就看了这个 总觉得还是在反川普小小年纪就被洗脑共和党以后是真的没戏了 惊喜可能就是五美和骚当的歌吧
萨克斯风独特的音色婉转萦绕,把一段脑海里沉静的回忆缓缓带出。童年是沉静的,感知外界事物时是迟钝的。不知大人为何奔波,不知街道为何纷扰。肯尼思·布拉纳以《罗马》的方式呈现出自己的童年往事,一段弥足珍贵的童年记忆。电影是彩色的,而观众席是黑白的,话剧是彩色的,而观赏者是黑白的,梦境是彩色的,而回忆是黑白的。用一束鲜花告别懵懂的情感。一切都是懵懂而迟钝的。直到多年后,才发觉原来“当时只道是寻常”的,都是鎏金的岁月。|7.5
mark一下,四岁儿子第一次进电影院,全程专注,电影挺棒的,情节紧扣笑点颇多,不过一小时后他说不想看了就离场了,回家后问他,说是看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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