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乔治·菲姆的父亲在一次试飞中因事故身亡,从此爱打篮球的乔治性格变得内向寡言,在学校经常被同学嘲讽和取笑。在搬家的路上他遇见了金毛猎犬巴迪,它刚刚摆脱主人的虐待。乔治回家以后,在后院的篮球场上打篮球的时候再次遇见巴迪,并发现巴迪也喜欢玩篮球。后来他将巴迪带回家,开始了新的生活。他的性格开始发生了转变。偶然的一次交谈中,他发现和自己一起打扫卫生的黑人大叔居然是曾经的著名球星阿瑟。阿瑟使他的球技蒸蒸日上,并教会了他很多做人的道理。在一次比赛中,巴迪的主人在电视上看到了这只会打篮球的狗原来就是他的,于是前往领取。乔治把巴迪救回以后将它放生到荒岛上,防止主人再次寻找到它。由于失去了巴迪,乔治在比赛中节节失利,后来巴迪意外出场使全队取得胜利。最后巴迪被法官公正地判给了乔治,这对好朋友从此以后再也不会分开……
冲着狼叔+吴彦祖看的。虽然剧情老套,但不得不感慨好莱坞的美指和DP太厉害了,和国产电影已经不在一个维度了。大全景和室外的景都太美了
我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在这种电影上?狼叔都拯救不了的烂片。
马戏之王和瑞典夜莺再续前缘还要什么自行车!!!!!弗妹每一帧都美成艺术!!!!!
尽管故事讲全乎了,可还是bug太多呀。。。
We haunt it,
看到一半睡着了,估计是我太累了!但是节奏真的慢,末世的设定不是很有说服力!吴彦祖的英中夹杂真心听不来,什么奇怪设定!然后那么容易被干掉,还kingpin? 其他的倒没有啥大毛病!女主的颜有时候觉得很美,有时候又soso,倒是狼叔的磁性voice真适合用来催眠!
吴彦祖:poor龟孙子,coming to my家,looking for my妞。狼叔:我脑子被记忆溶液泡浮囊了。RF:我是悬疑片男主最爱的谜样二维女子。Thandie Newton:青梅输给了天降。伴随着影院里此起彼伏的笑声,我失去了人生中的两个小时。
2分电影,为瑞贝卡的美貌+1星,如果不是狼叔和她这片子很难让你看下去。能看出来导演的想法很好,但是就是太小气、太年轻,还有就是女导演的通病:太细腻,什么都想拍一点,容易沉浸在自我感动之中。当然不是没有优点,里面的台词非常值得回味,狼叔和瑞贝卡在阳台那一段对白我很难忘怀,这就是女导演的优势,能够细致的表达情感。
故事真的太单薄了呃...「马戏之王」再续前缘,威尼斯式城市模型倒是很有趣,但是这破案过程就是不停闯入别人记忆的设定也实在无聊得很。
看着休杰克曼和丽贝卡弗格森谈两小时恋爱……吴彦祖的中英双语可太有意思了
2.5星,这科幻的皮欺骗了大家啊,anyway,life is still going on.
方方面面都有点诺兰的味道,记忆、时间、迷局、世界观、信息量巨大的台词、难看的动作戏,未来威尼斯和Rebecca一样美丽,结尾Orpheus和Eurydice的故事点睛,第一次觉得这个故事好浪漫,少有的偏执地活在过去的故事吖,是献给所有爱怀旧的人的情书
有点赛博朋克味道的故事背景设定真是我的菜,可惜故事本身太普通了,但是我休这么卖力,不多给2星怎么对得起我休这么馋人的肉体呢。
全年最搞笑台词,“A 妞 like that”,“So you come to my 家 thinking she boomeranged back”,“Poor 龟孙子”,“That's 狗屁”哈哈哈哈哈哈哈,吴彦祖本片造型真实丑到爆炸= =片子也蠢得离谱,老狼作为一个没点本事的老兵还到处跑来跑去,每次都强行靠限定变种之主角光环挺过一劫,还不如Taken之类的爽片带感,无聊
别怪我困,你大伯哥诺兰看了估计也得困。这么宏大的科幻背景,最后讲个处对象的事,现在都这样了吗?那狼叔搁那泡那么长时间皮肤不得浮囊了。
味同嚼蜡.演员CP不足,故事驱动性不足.背景空成摆设
一个老掉牙的直男Noir梗 硬要披上末日黑科技的皮 自怨自艾自怜自爱到让我秒速代入那场作为玩笑出现在《憨豆先生的黄金周》里的首映
侦探故事的本质还不错,狼叔个人魅力十足,就是浪漫元素比较cheezy,吴彦祖的中英文混杂很尬
《马戏之王》里两人没在一起,这部补上,开场20多分钟就睡了。电影很烂,也受不了旁白,只是Rebecca太美太美太美,坚持看完了…
好棒,休叔第一面就爱上一个人,相处了几个月,然后用了余下的一辈子去回忆点点滴滴。设定有点扯,陆沉下的美国,居然有记忆重现的高科技。。。吴彦祖打酱油了10分钟,休叔和梅的事都是普通人的挣扎,居然能和地产商扯上关系,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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