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主线借由女作家的坚持传递自己的电影作者观,戏中“戏”则继续摇滚到底地向世界宣誓他们爱的主权。如果真有什么能够温暖四季的,大概就是金敏喜面对爱人时,那足以消弭一切的笑吧。
通过在无形式(现代)中不懈寻找形式以及星星点点的由阅历与灵感所相交而成的哲思,洪尚秀先生自然知道在现实中找到与在现实中放弃之区别,亦即如果可以表述为:将爱情当作事业与将事业当作爱情,
洪的后现代性不就是巧遇嘛,写偶然性真的比写必然性要容易,要写也得写暗含着必然性的偶然性不是吗?
老洪脸皮也太厚了!这也行?比之前任何一部作品都要赤裸裸吧,剧作挺好玩的,但是看到最后已经不想咂摸那些,好吧!我都懂,这就是真爱的力量啊!
—对
洪常秀和蔡明亮的电影都是随笔型,独辟蹊径,远离商业
简单巧妙、轻盈舒服。无论再怎么做减法,对白依然是洪常秀最有魔力的部分,而他对「电影」本身越来越淡然,反而越来越让人喜欢。
只看我真正有兴趣的喜欢的东西,而不是我认为我应该喜欢的。
真的很喜欢洪尚秀眼里的金喜善,那种爱意和他们俩对于周遭的态度,总是能让你莞尔,这种情感加上电影中意外邂逅的相遇,促成的故事。一种随性的松弛感。
他们几人站在公园尬聊,很像回村我妈站在村口和乡亲们持续尬聊(我在旁边站成一根柱子)
过曝小王子。金敏喜每一次的出现都扭转了电影的色彩,不仅仅是黑白与彩色,更是让这部电影明亮起来。有一个喜欢的想拍的演员,再去创造故事,不愧是你洪常秀。“你很漂亮”,好的,这一次对金敏喜表白了。
尴尬美学达到某种高度,比国内无聊综艺的社交尴尬好太多。宋丹丹应该带着和平女士的光环出现在荧幕里,那样还有点意思。
用反驳导演的话来替敏喜辩护,借作家之口阐述自己创作理念,结尾的捧花婚礼进行曲在镜头内外互传爱意,戏里戏外的洪导。
流动感很强的一部。在故事缓慢的水流里,洪轻巧展示了人与人靠近时产生的不同波纹。(Dennis在intro时说这部里有金敏喜迄今最爱的scene。我想不用怀疑,找到了
他们几人站在公园尬聊,很像回村我妈站在村口和乡亲们持续尬聊(我在旁边站成一根柱子)
—没有
用手语读诗,用电影讲我爱你。
反工业的任性气息非常招人喜欢。在微博上看到有人看完电影在柏林遇到洪尚秀与金敏喜,和导演交谈之后问可否与金敏喜合影,导演说“go ask her.”啊,我忽然意识到,即使是金敏喜这样美丽性感才华洋溢的女演员,也是如此艰难才会遇到让她感知爱情的人。
洪尚秀的电影慢来慢去,只要金敏喜一出现,真的立刻就会灵动起来。好像无论拍出怎样的形式,最后拍的都是金敏喜。又或者可以说,金敏喜在荧幕上的存在,本身就是洪尚秀所有表达的最好出口。
洪尚秀、洪尚秀、洪尚秀 他的名字叫洪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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